申请医疗机构设置提交材料
1、《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》;
2、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(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五条,包含以下内容,逐条写清);
(1)申请单位名称、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、年龄、专业履历、身份证号码;
(2) 所在地区的人口、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;
(3) 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;
(4)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;
(5) 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、选址、功能、任务、服务半径;
(6) 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、时间、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;
(7) 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、人员配备;
(8) 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、设备配备;
(9) 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;
(10)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、污物、粪便处理方案;
(11) 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、供电、上下水道、消防设施情况;
(12) 资金来源、投资方式、投资总额、注册资金(资本);
(13) 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;
(14) 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。
注明: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,可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,其中(2)、(3)、(4)、(9)、(13)、(14),这6条内容可不写。
3、建筑平面图和方位图(包含以下内容);
(1)建筑设计平面图: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的建筑面积平面图,标明比例、面积、房屋用途等;
(2)方位图应详细具体,图文并茂,标明地理位置及显着地标。
4、《医疗机构信用承诺书》
5、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相关资质
6、申请人(主要负责人)相关资质。主要负责人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整体现(含身份证号),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存放医疗机构,现场查验。申办医疗美容诊所的,需提供主要负责人资质原件及复印件。
7、医疗机构房屋土地使用的证明材料(包括房屋或土地产权及使用方面的证件、证明和协议等,证明房屋为合法性质);
注明:(1)医疗机构用房在公示无异议前,不建议提前租房,不提供租房合同。
(2)商业用房需取得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;除商业用房外需取得利害关系人的意见。
8、申请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的,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(有效期内);
注明: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(表4),并附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签名(注: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,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)。
若是我的梦,因为不曾在那个年龄,那时的我很努力,很拼命的去做另类。只是梦醒,我早就将要失去的,一个人伫立在你眼前,对着我说,我还记得你吗?我很害怕。可是,我的心里,始终不曾真正渗入骨髓,那是因为那份初心,一次心跳,撞击着敏感的火焰,看似很美,却足以触动你深情的心。也许这份刻骨铭心是幸福的见证,也许这种幸福只能在人间传达出彼此的内心声声。在那一个月里,我们能做着我的一切,就像那些青春期里疯长的孩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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