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一些问题。由于“会计法”对代理人会计宣传力度不够,导致许多小型经济组织、代理人会计,特别是广大个体工商户,“代理会计”知之甚少,缺乏认识,认识不足。
二.“代理记账”措施效果不佳。目前,小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存在两个主要问题,需要委托代理记账。一种是在没有会计的情况下建立账户的现象非常普遍,另一种是许多“委托代理书记员”没有法律资格。这不仅妨碍了法律的严肃性,而且很容易导致许多其他问题。
3.在代理会计的法律关系中,应当说受托人的法律地位还没有完全解决,这在实践中是很有争议的。
4.代理会计机构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。代理记账机构数量不断增加,但总体规模较小,代理业务范围不广。真正能提供会计、税务筹划、税务申报、内部审计、工商税务登记年检、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寥寥无几。
5.一些郑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建立没有标准化。代理会计机构必须有具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三人以上,会计业务负责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。然而,在实际执行中,相当多的代理会计机构不遵守这一规定。
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